温考办〔2011〕2号
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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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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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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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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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份之前完成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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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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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底前,完成乡镇行政区划整体调整方案(初步方案),并与省、市业务部门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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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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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迟一个工作日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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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底前,及时将乡镇行政区划整体调整方案上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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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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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迟一个工作日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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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实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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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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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未完成比例* 4分扣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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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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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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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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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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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份之前完成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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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报批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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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调研报告,报告质量高、调整方案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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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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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情扣分;没有提交报告,不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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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按照《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上报材料要求》一次性提交符合要求、材料齐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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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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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补充更正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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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省人大、省民政厅、省住建厅,市民政局、市规划局等部门及时出示相关批复(意见),不影响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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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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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到市政府请示件上报、省政府批复的,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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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传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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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动员大会,大力开展宣传,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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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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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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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计划、广渠道、多方式、有重点地开展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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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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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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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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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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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乡镇行政区划调整领导小组,配强工作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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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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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的,不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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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行政区划调整专题调研,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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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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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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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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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乡镇行政区划调整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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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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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做的,不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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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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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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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报告质量,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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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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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处置、舆情应对、维稳工作,及时有效,不影响整体工作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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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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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维稳、信访等部门相关认定,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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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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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相关人员分流、资产处置等系列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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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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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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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发生组织人事、财经和廉政等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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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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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纪检审计等部门的相关认定,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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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行政区划设置与其所辖区域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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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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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与功能区设置协调,适应当地社会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和统筹城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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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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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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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乡镇教育、卫生布局、规划,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合理、有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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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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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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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实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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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调整方案批准后,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管理有效实施、行政管理运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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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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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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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乡镇(街道、功能区管委会)的各项管理职能转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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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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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情扣分;只是简单换(翻)牌的,不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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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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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成效明显,人们生产生活满意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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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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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统计资料、民意调查反映,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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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编县(市)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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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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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每一项扣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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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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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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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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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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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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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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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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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制定的不得分。相关配套政策应包括旧村改造、危房改造、移民工程、宅基地置换、农房改造集聚建设、产权流通、规费减免、审批制度等方面配套政策。根据制定出台具体政策的时间、效果、可操作的程度、完整性,分60、50、40、30四档打分,有创新的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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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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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用于农民建房政策,指标有偿调剂所得收益专项用于土地综合整治、农村住房改造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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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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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制定政策的不得分;政策落实不到位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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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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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并实行对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的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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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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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制定奖励政策的不得分,奖励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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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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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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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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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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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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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完成试点镇和试点社区建设规划,并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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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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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编制完成试点镇和试点村社区规划的不得分;已编制未审批的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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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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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推进试点镇和试点社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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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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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制定推进试点镇和试点社区政策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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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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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项目落实前期工作,并动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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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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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未立项不得分;项目未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的扣10分;项目未通过初步设计审批的扣10分;未办理地块有关土地手续的扣10分;未开工建设扣10分。并视试点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和开工建设时间、规模等酌情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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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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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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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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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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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卫生城市考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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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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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无垃圾堆积和卫生死角,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处置,无垃圾焚烧现象。道路保洁基本到位,公共场所无明显果皮、纸屑、烟蒂、污水及废弃物堆积,居住小区内楼道整洁、无垃圾、杂物堆放,农贸市场等重要场所保持场内及周边环境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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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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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现一处问题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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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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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公厕、垃圾坞、垃圾箱等环卫基础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坞、垃圾箱、垃圾收运站等公共卫生设施保持完好、洁净,周围无废弃物,地面无明显污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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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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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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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效保洁机制建设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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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效保洁机制基本到位,按照道路清扫保洁规范划分等级,落实辖区内道路清扫保洁任务,做到主要道路连续性清扫保洁,其他道路定时清扫保洁。临街、临河单位、商店实行"门前三包"、"河前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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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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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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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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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对环境卫生状况的满意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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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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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结果折合成分数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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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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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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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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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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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主动对接乡镇撤扩并工作,制定指导性文件,做好乡镇干部的调整工作,实现队伍稳定、平稳换届、顺利过渡;通过换届选举,实现乡镇领导班子结构、年轻干部配备等符合上级规定的比例要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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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以上2项指标逐项排名,第一名得7.5分,名次每下降一位,扣基本分的5%;后累加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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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完成率和上级规定的比例要求落实情况;有无出现因换届选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重大刑事案件、有无"五类人员"当选情况。(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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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以上2项指标逐项排名,第一名得7.5分,名次每下降一位,扣基本分的5%;后累加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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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党组织设置改革试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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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试点工作情况;实行"转、并、联"的村党组织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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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以上2项指标逐项排名,第一名得5分,名次每下降一位,扣基本分的5%;后累加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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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工作满意度(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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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2011年度全省"万人评组工"测评结果,力争2011年度分值和排名都有所上升。(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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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省"万人评组工"测评结果排名计分,第一名得60分,名次每下降一位,扣基本分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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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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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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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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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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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型党组织建设(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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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每两个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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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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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要求得基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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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中心组成员每人撰写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1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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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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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型领导班子示范单位、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和学习型党员标兵创建培育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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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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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完成情况排名,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下降一位,扣基本分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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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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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工作宣传和舆论引导有力有效,发展氛围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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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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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应对处置及时,没有因反应滞后或处置不当导致事态扩大,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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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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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互联网宣传管理属地责任考评办法》,年度内未出现因属地网站政治导向、价值导向偏差或内容低俗被上级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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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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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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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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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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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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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建设(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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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对文化事业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支出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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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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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要求得基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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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文化馆建成投用并运转良好,中心镇综合文化站做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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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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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完成情况排名,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下降一位,扣基本分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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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群众性文化活动和文化下乡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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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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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落实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文化产业扶持政策,推动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培育新兴文化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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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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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文化精品创作规划,落实奖励机制,全年文化作品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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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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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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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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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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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泥计划"实施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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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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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群众参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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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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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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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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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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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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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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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党合作
制度的落实(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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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并落实协商会、通报会、谈心交友、对口联系、特约人员、参加重要内外事等制度;创造条件支持党外人士做好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工作;支持党派基层组织(无党派联谊会)开展工作,做好骨干力量的培养,并给予一定的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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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考核指标进行排名,第一名得20分,名次每下降一位,扣基本分的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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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经济人士统战工作(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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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非公经济人士教育培训、综合评价、对口联系,特约人员等制度;创造条件支持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做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回报社会等工作;支持工商联组建乡镇(街道)商会和行业商会,扩大工商联执委会、常委会规模,并在人、财、物等方面加强支持;召开一次县级工商联工作会议,出台一个贯彻中发〔2010〕16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开展一次工商联工作的大宣传,充分发挥工商联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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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考核指标进行排名,第一名得20分,名次每下降一位,扣基本分的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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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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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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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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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工作(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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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寺观教堂建设创建达标率达15%;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无一般性、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得到较好处理;乱建滥建宗教和民间信仰场所及宗教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基层工作网络和工作机构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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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考核指标进行排名,第一名得20分,名次每下降一位,扣基本分的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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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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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在外温州人基础信息调查,建立数据库;促进内外温州人互动发展有具体工作载体和内容;开展温籍学人智力返乡系列活动;开展以党建带侨建工作,加强基层侨联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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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考核指标进行排名,第一名得20分,名次每下降一位,扣基本分的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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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情况(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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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配备党外领导干部,重视党外正职领导干部的安排,党外后备干部数量符合要求,重视党外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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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考核指标进行排名,第一名得20分,名次每下降一位,扣基本分的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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