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考办〔20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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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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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方储备落实(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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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仓容与规模相适应,储备粮规模、费用落实和管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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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储备仓容与规模相适应(10分)。按县市中心粮库和星级粮库总仓容(同一库点不重复计算)与储备规模比例最高得5分,其余按比例扣分。
2.储备粮规模、费用落实和管理到位(20分)。其中:储备规模落实得5分,发现超期轮换的按其占当年轮换计划比例扣分;储备保管费率最高得5分,其余按比例扣分;储备管理10分,根据粮油仓储工作“千分制”年度考核结果按比例扣分。储备规模不到位、轮换超期3个月以上或超过当年轮换计划50%以上、出现重度不宜存粮的,该项目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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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订单粮食助农增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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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开展订单粮食,提高早稻订单收购量占早稻产量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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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订单收购量占早稻产量的比例最高的得20分,其余按比例扣分(无早稻订单收购或不足储备轮换补库需求的,当地订单收购和市内订单产需平衡达到早稻储备轮换量30%以上的得20分,其余按比例扣分)。农民投诉经查实的,一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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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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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友城工作(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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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外友好城市开展经常性交往,并做好缔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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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各县(市、区)与国外城市交流任务的完成情况,查阅缔结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关系或各类单项交流的协议书,进行分项排名,第一名得满分30分,名次每降一位扣2分,得出各县(市、区)本项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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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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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各类外事活动(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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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走出去”和“请进来”战略,搭建对外交流合作平台,推动高层互访、各行各业单项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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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展各类外事活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项排名,第一名得满分30分,名次每降一位扣2分,得出各县(市、区)本项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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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执行外事纪律(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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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等外事纪律,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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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县(市、区)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因公出国(境)等外事活动政策及市纪委、组织部、外事部门对违规违纪查处情况进行分项排名,第一名得满分30分,名次每降一位扣2分,得出各县(市、区)本项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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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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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服务经济转型(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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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海外侨商参加内外温州人互动活动,加强温州海外投资,促进联络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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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温州市侨办 “十大项目”2011年度工作任务》(温侨〔2011〕13号)相关要求和标准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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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入实施侨爱工程(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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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侨爱工程——百侨助百村”活动,引导有意愿的海外侨团、侨领、侨资企业结对帮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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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打造华文教育品牌(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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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主动开展针对海外温籍华商青少年的各类活动,加强与海外中文学校及教育界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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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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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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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修订完善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回头看”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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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没有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扣15分;未及时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扣20分;未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回头看”专项检查的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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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复议应诉工作(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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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败诉率不高于10%,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不低于80%;司法建议反馈率和行政复议建议、意见反馈率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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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败诉率高于10%的扣15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低于80%的扣15分,行政机关对司法建议反馈率未达100%的扣10分,行政复议建议、意见反馈率未达100%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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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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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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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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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定等次及排名次序进行赋分。其中优良等次的,第一名得满分,从第二名开始每降一位扣2%;合格等次的得50%;不合格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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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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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节能工作(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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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公共机构节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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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目标任务要求的得满分;超额完成1个百分点加2分,最多加10分;没有完成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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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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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人防指挥场所建设(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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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瓯海、泰顺等县(区)完成省、市、县立项;其他县(市、区)完成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争取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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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指标要求的扣该项总分的50%;按人民防空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每增加1项程序,加该项总分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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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入开展防空防灾宣传教育活动(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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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组织防灾警报试鸣,全年至少组织1个单位(社区、初级中学、企业等)开展人口疏散演练;3月1日、5月12日和9月18日分别至少组织1次防空防灾专场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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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指标的得该项满分,未组织防灾警报试鸣的扣该项分值的20%,未组织开展人口疏散演练的扣该项分值的10%,未组织专场防空防灾宣传教育活动的扣该项分值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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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港航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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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港”建设工程(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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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温州大港”建设工程,确保年度各项工作指标圆满完成。主要考核水运工程建设、运力发展、港口货物吞吐量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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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运建设工程投资率、运力发展率和港口货物吞吐量完成率进行赋分,由各项考核指标得分总和进行最终排名。各县(市、区)、功能区按照有无水运建设工程分成两类,有水运工程建设的,三项考核内容分值分别为40、30、30分;无水运工程建设的,考核运力发展和港口货物吞吐量两个指标,分值各为50分。单项指标完成最好的,获单项指标满分,其余的按照与第1名比例进行赋分;没有考核指标要求的相应得分按平均分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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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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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溪(赵山渡)入库支流水质(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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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玉泉溪(岩头)断面目标水质为Ⅱ类水(如玉泉溪上林断面水质不达标而影响该断面的,按上断面水质年均值作为该断面的目标考核指标)。文成县:玉泉溪(上林)、峃作口溪、平和溪、渡渎溪、九溪、双桂溪等6个断面水质目标要求为Ⅱ类水;泗溪、李井坑、珊溪坑等3个断面年度水质目标为Ⅲ类水;黄坦坑断面年度目标为Ⅴ类水。泰顺县:里光溪、三插溪、洪口溪、莒江溪等4个断面,水质目标为Ⅱ类水。(水质评价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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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目标水质要求的,基准分为80分;未达到目标水质要求的,基准分为60分;再按照4个评价指标的年均值,每提高10个百分点加1分,每降低10个百分点,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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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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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海协作工作(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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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启动实施山海协作工程•百村经济发展促进计划。实施山海协作工程中进行大胆探索创新,建立健全结对协作地区领导定期互访会晤机制,构建促进交流和加强经贸合作的平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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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省山海协作考核指标为依据,结合温州实际情况,根据市山海协作统计系统显示数据进行考核。由各考核指标得分总和进行最终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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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内选商引资工作(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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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核内容为年度实际到位内资完成情况、吸收内资质量情况及工作落实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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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2011年度国内选商引资工作评价办法》(正在上报市政府,以市政府发文为准)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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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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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审批事项集中工作(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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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审批中心许可事项集中度达80%以上,非许可审批事项集中度达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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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80%和75%(均含数)得满分40分;超过或不到上述标准10个百分点,加分或扣分10%,以此类推;两项标准低于50%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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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审批中心窗口审批事项授权工作(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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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行政审批职能整合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0〕12号)要求,部门内部单独设置行政审批科数的比例达40%以上,且全部成建制进中心;审批件在窗口直接办结比例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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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40%(均含数)且成建制进中心及在窗口直接办结达95%(均含数)以上,得满分40分;审批科单独设立并成建制进中心的比例每增减10个百分点,相应加分或扣分10%,以此类推;审批科比例低于10%和审批件窗口办件率不到50%(均不含数)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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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投资项目建设审批无偿代理工作(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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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温委发〔2010〕30号及温委办发〔2010〕39号文件要求,100%建立无偿代理机制和代办机构,有代办专职人员,开展无偿代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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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立代理机构或设专职代办员,且已开展代办工作的,得满分20分;未建立代理机构或未设专职代办员,但已开展代办工作的,得10分;未建立代理机构或未设专职代办员,未开展代办工作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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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资源管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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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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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运行,公共资源交易进场率达到100%,未出现因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监管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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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场率没有达到100%的,每少1%扣1分;出现因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监管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每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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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移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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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信访稳定(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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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并落实本区域预案;实现无移民非正常访、集体闹访、无赴省进京及群体性突发事件,积极做好劝访工作;建立健全疑难问题化解机制;实行重大问题县级领导包案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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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制定应急预案扣5分,执行落实应急预案不到位酌情扣分;到市政府、市信访局、市移民办非正常访或集体闹访1次扣5分;劝访不力扣5分;赴省里非正常访或集体闹访1次扣10分,越级进京上访或发生群体性事件1次扣40分;化解机制不健全或效果不明显扣5分;未实行重大问题领导包案负责制扣5分,有包案负责制但效果不明显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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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后扶工作(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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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的各项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到位;按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并安全有效使用各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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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大小”规划2010年度计划项目90%以上扣10分,未完成2011年计划项目40%扣4分,未完成小型水库解困项目年度计划80%以上扣6分;未能按文件要求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少一项扣1分,扣满10分为止;未及时、足额落实批复预算中应由地方配套资金的扣10分,年度内发生严重资金安全事件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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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基础建设(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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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暨移民突发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健全并发挥各自职能;做好新建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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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暨移民突发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不到位扣10分;及时核定新建水库的登记人口,做好各项前期工作,无准备前期工作扣5分,未核定登记人口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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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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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建立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系统(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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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实现部门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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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建设未列入当地政府工作计划的扣10分;未启动建设项目的扣10分;未建立信息平台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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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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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登记率达到90%以上;“人户一致率”达到80%以上;出租房屋登记率达到95%以上;出租房治安管理责任保证书签订率达到100%。各项指标各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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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登记率每下降2%扣2分,“人户一致率”每下降2%扣2分,出租房屋登记率每下降2%扣2分,治安保证书签订率每下降2%扣2分,各项分数扣完为止。相应指标每提高2%,加2分,相加最高不超过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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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加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建设(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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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流动人口500:1比例配备协管员,协管员做到专职专用、到岗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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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管员配备比例每减少50人扣2分,协管员用于其他工作每超过10%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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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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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上市与地方资本市场培育(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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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推动、培育企业上市情况,推动非上市企业进入股权营运中心托管、登记和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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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温州市金融(上市)办系统先进集体考核评分细则》计分并按高到低排名,排名第一位为满分(40分),名次每降一位相应扣2分,排名得分与区域难度系数(三区两市难度度系数为1;永嘉、平阳、苍南难度系数为1.1;洞头、文成、泰顺难度系数为1.2)相乘即为本项目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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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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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创新和发展(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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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和增资扩股情况,资本运作机构的规范和扶持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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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温州市金融(上市)办系统先进集体考核评分细则》计分并按高到低排名,排名第一位为满分(40分),名次每降一位相应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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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处置(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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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非法集资案件发案和处置情况,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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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温州市金融(上市)办系统先进集体考核评分细则》计分并按高到低排名,排名第一位为满分(20分),名次每降一位相应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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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温瑞塘河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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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截污纳管工程(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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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进度要求如期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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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任务项目形象进度完成率的高低进行排名,第一名得50分,名次每降一位,扣基本分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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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沿河绿化工程(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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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进度要求如期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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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任务项目形象进度完成率的高低进行排名,第一名得30分,名次每降一位,扣基本分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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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河面洁化工程(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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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面整洁,每日河道保洁时间8小时,次数不低于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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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每月考核结果发布一次通报,年终将每月得分累计进行排名(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温瑞塘河管委会河道保洁考核办法),第一名得20分,名次每降一位,扣基本分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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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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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安全素质技能培训(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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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参赛企业数占规模以上企业的80%,高危行业全部参赛。开展技能比武活动,泰顺、洞头、文成开展1-2项技能比武,其他县(市、区)开展2-4项技能比武。至少创建1个职工培训基地,每个企业有10%的职工参加培训(包括企业自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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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安康杯”报名情况得分,完成规模以上企业80%参赛的得8分,高危行业企业全部参赛的得4分;规模以上企业参赛少5%,扣1分,不到50%不得分;高危行业参赛少10%扣1分,少于60%不得分。
2.泰顺、洞头、文成至少开展1项技能比武得10分,没开展不得分;其他县(市、区)至少开展2项技能比武得10分,开展1项得5分,没开展技能比武不得分。
3.创建至少1个职工培训基地(可依托企业培训基地)得3分,没创建不得分;企业职工10%参加培训(包括企业自培)得5分,职工培训少1个百分点扣1分,少于5%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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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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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参加创建,并大力推进建会中小企业的创建工作,90%以上的单独建会企业有工资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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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部门备案、企业上报的文件、客观数据和实绩进行考核。90%以上的单独建会企业有工资集体合同,得35分。同时:单独建会企业参与创建活动≥85%以上的得30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分;达到80%-85%(含80%)的得25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分;达到75%-80%(含75%)的得20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分;低于75%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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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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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会组织建设(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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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经营的非公企业法人建会率达到85%以上,独建工会数完成2011年度指标,职工入会率85%以上。(5分)制订《2011至2013年工会组建发展规划》,开展集中组建月活动,在经营的企业法人单位组建率和入会率完成年度目标数。(12分)开展流动务工人员入会集中活动。制定下发《建立流动务工人员源头入会机制的具体实施意见》,建立流动务工人员入会窗口,完成流动务工人员会员发展年度目标数。(11分)在行业、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推进工会组建工作。(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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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非公法人数据库,完成组建和会员发展任务,得5分,未完成1%,扣0.2分。
2.制订《2011至2013年工会组建发展规划》得2分;开展集中组建月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得3分;根据省总工会下发的《在经营的企业法人单位名录》,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得7分,未完成1%,扣0.4分。
3.制定下发《建立流动务工人员源头入会机制的具体实施意见》得1分;建立流动务工人员入会窗口得5分;完成流动务工人员会员发展年度目标任务,得5分,未完成1%,扣0.2分。
4.完成行业工会组建年度目标任务得2分,未完成1家,扣1分;完成工业园区工会组建年度目标任务得5分,未完成1家,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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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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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党政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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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团共建、创先争优”、“团旗在重点工程上空飘扬、团徽在重点项目中闪光”等活动,全面实施“志愿者注册推广行动”等“九大行动”,开展集中攻坚,全力助推“六城联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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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绩效考核排名得分(80分):按照工作实绩赋分,由团市委各部室评分。以部室考核总分进行排名,第一名得70分;其他按各单位考核总分除以第一名的考核总分,乘以70分为其工作绩效考核排名得分。
2.团市委班子评价得分(20分):按排名赋分,由团市委领导对各县(市、区)、功能区条线工作进行考核排名,第一名得15分,名次每降一位,减5%。
(续)被考核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总分=工作绩效考核排名得分+团市委领导评价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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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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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希望工程、大中学生助学行动、关爱新温州子女“百、千、万”行动等青少年民生工程,实施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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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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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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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统筹城乡团建工程,按照上级团委的指标要求完成两新组织建团,完成基层团委班子调整和增配;不断深化“推干荐才、推优入党”工作,建设一支强大的党的后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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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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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建带妇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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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党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并研究妇女工作至少1次,切实协调解决妇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重视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及时配齐配强妇联干部;确保妇女工作经费落实。加强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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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未专题研究妇女工作和未听取妇联工作汇报的扣10分;未能协调解决妇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的扣10分。未将妇联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的扣10分,未及时配好基层妇联干部的扣10分;未落实妇女工作专项经费的扣10分。没有妇女儿童活动阵地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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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女性参政议政(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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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女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建立女干部培训长效机制,提高女干部的参训比例。落实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提高农村妇女进村“两委”比例和女村民代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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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配备率未达到《温州市妇女发展规划》(简称《规划》)要求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10分。未建立培训长效机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中女性比例未达到《规划》要求的,扣5分。县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未达到《规划》要求的,每项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10分;农村妇女进村“两委”比例、女村民代表比例未达到《规划》要求的,每项扣5分,直至扣完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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