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考办〔2011〕1号
市直属各单位:
《2011年度市直单位“十大项目”难度系数B评定办法》已经市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
温州市考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3月18日
2011年度市直单位“十大项目”难度系数B评定办法
为切实做好市直单位2011年度“十大项目”难度系数B评定工作,体现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根据《2011年度市直单位考绩法》,制定本评定办法。
一、评定依据
项目难度分值根据项目内容及其难易程度,在对项目目标任务作纵向、横向等多方面比较后,进行综合权衡评定。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十大项目对“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目标的体现程度。
十大项目的目标达到全省领先、全国一流水平,有开拓探索性甚至是全国全省首创的工作,则难度分值相应提高。对于属省对市考核指标或任务的项目,目标设置达到或超过省下达指标或任务的,则难度分值相应提高。
2、十大项目的工作量和实施难度。
主要考查单位开展该项工作的工作量以及原有基础、实施过程中涉及面的大小、受制约因素的多少等。工作量大、原有基础薄弱、涉及面大、受制约因素多的,难度分值相应提高。
3、十大项目内容的实际操作性。
根据十大项目的量化指标情况、时间节点安排情况、具体载体设置情况、形象进度要求情况和工作措施的可操作性程度,予以综合评分。仅作笼统原则表述的项目,难度分值从低确定。
4、十大项目与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对接度。
把市委市政府2011年重点工作作为十大项目的重要依据,并结合该单位实际,进行深化、细化、具体化,提出明确的落实目标和举措的,难度分值相应提高。
5、十大项目在增量提质上与往年的比较度。
单位十大项目与往年相比,所包含的工作指标增幅大,质量提升明显的,难度分值相应提高。若客观条件与往年相比相差不大,工作指标与往年相比下降的,难度分值相应降低。若该单位某项工作已达到“全省领先、全国一流”水平,则重点考查其质量。
二、评定档次和评分办法
市直单位“十大项目”的难度系数B分为四档,即难、较难、一般难、较容易等四档。每类市直单位4个档次的数量比例分别为20%、40%、30%和10%(具体见下表)。
各类别市直单位难度系数档次数量分布表
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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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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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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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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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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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和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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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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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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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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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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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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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和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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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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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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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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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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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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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业和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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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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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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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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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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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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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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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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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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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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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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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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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院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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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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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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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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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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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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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先由各位专家对市直单位10大具体项目进行评分,并合计得出每位专家对该单位十大项目的评分。各具体项目难度分值满分为10分。该单位专家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值,即为该单位“十大项目”的第一轮难度分值。
第二步,对同一类别单位按第一轮难度分值进行排名,并根据排名情况,按照所在类别四个难度系数档次的数量比例,分别确定各单位所处的具体档次。
第三步,由各组专家在对应档次分值区间内〔难(95-100)、较难(87-94)、一般难(81-86)、较容易(75-80)〕,对各单位再次评分。
第四步,各专家对市直单位的第二轮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值,即为该单位难度系数的最后得分。这个最后得分除以100,即计算出该单位“十大项目”难度系数B。
三、评定程序
按照市直单位分类,分别组织专家组对相应的市直单位“十大项目”进行评定。具体程序如下:
1、单位上报“十大项目”。由列入考绩的市直各单位上报本单位“十大项目”,由市考绩办汇总并作初步审核。市直单位上报十大项目的同时,可上报对本单位“十大项目”相关情况的书面说明。
2、集体审核讨论。专家组根据市直单位十大项目内容和书面说明情况,进行深入审核,必要时可请单位负责人到会作阐述说明。专家组认为该单位“十大项目”需要完善充实的,可建议该单位进行完善充实。在此基础上,专家组对照项目难度分值评定依据,对各单位“十大项目”进行深入讨论,使各专家对单位“十大项目”的内容及其难易程度有充分的认识。
3、初评定档。在审核讨论的基础上,各专家对单位具体项目进行第一轮评分。根据同类别所有单位的第一轮评分排名情况,确定各单位的相应难度系数档次。
4、复评定分。各专家对同档次单位“十大项目”再次进行比较权衡,在该单位所属的系数档次分值区间内,第二轮评出具体的难度分值,并据此计算得出难度系数。
5、评定鉴定。每个单位难度系数评定后,专家组对该单位难度系数的评定结果作出书面理由说明。
四、其他事项
1、对应5类市直单位,分别组织5个专家组进行评定。专家组成员人数一般为10-15人。
2、难度系数评定只对工作目标的完成难度进行评定,不考虑其完成情况。
3、定档评分各环节必须要有过程和结果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