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委办发〔2012〕79号
附件3
功能区2012年度反腐倡廉考核项目和赋分办法
项 目 |
分值 |
责任单位 |
考核要求和内容 |
赋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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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常 考 评 ︵ 重 点 工 作 60 分 ︶ |
执行力建设 |
6分 |
市纪委 |
严肃党的政治纪律,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务实、高效、廉洁推进“双十大”工程建设,保障市委、市政府“三生融合·幸福温州”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
发生违反政治纪律、有令不行的,每例扣1分,扣完为止,按实绩赋分。县(处)级领导干部被查处的,每例扣1分。 |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
8分 |
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市财政局 |
严格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规定,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公务接待的要求,积极探索“三公”经费公示制度,严格规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及操办婚丧喜庆等行为。严肃查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推行“小金库”治理常态化。 |
分项排名,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降1位,减基本分3%,按排名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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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 |
8分 |
市作风办 市审管办 |
以“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按“五个凡是”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以“两集中、两到位”为重点的审批中心标准化建设,确保90%以上审批事项进中心。进一步抓好事权下放和政府投资工程、民间投资项目流程优化工作。 |
分项排名,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降1位,减基本分3%,按排名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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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举报 |
6分 |
市纪委 |
完善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开展信访难题化解工作,有效进行信访监督,进一步改进基层信访工作,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 |
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降1位,减基本分3%,按排名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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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案件 |
6分 |
市纪委 |
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制度,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 |
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降1位,减基本分3%,按排名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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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
6分 |
市纪委 |
开展“清廉温州”主题教育活动,创建一批具有特色廉政文化品牌,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的监管。以上报信息等形式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反腐倡廉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 |
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降1位,减基本分3%,按排名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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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常 考 评 ︵ 重 点 工 作 60 分 ︶ |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
6分 |
市纪委 |
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利益冲突回避工作,建立动态管理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综合信息平台。 |
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降1位,减基本分3%,按排名赋分。 |
“三公”改革 |
6分 |
市纪委 市车改办 市财政局 |
按要求在上半年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公务接待管理“三严四禁”要求。 |
分项排名,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降1位,减基本分3%,按排名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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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工程招投标制度 |
8分 |
市纪委 市公共资源 管委办 |
认真贯彻落实招投标有关制度规定,严格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 |
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降1位,减基本分3%,按排名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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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考 核 ︵ 40 分 ︶ |
考核小组综合评价 |
18分 |
领导小组 |
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保证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较好,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较高,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
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集中评分。 |
创新创优工作综合评价 |
10分 |
领导小组 |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功能区反腐倡廉工作情况予以排名。对本年度专项工作成绩突出或创新成效明显得到推广的,或者受到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先由各功能区提出,年终考核小组初审后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
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集中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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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调查 |
12分 |
市统计局 |
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开展反腐倡廉工作问卷调查,测评干部群众的政府廉洁满意度、政府工作效率满意度、政务公开满意度和创业环境满意度,四个满意度各占3分。 |
根据得分进行排名,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降1位,减基本分3%,按排名赋分。 |
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情形:党政主要领导受到撤职以上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或班子成员2人(含2人)以上受到撤职以上党政处分的,定为不合格单位,其工作落实情况考核分为65分以下(含65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或者被立案查处的,取消评先资格。年份确定以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决定生效时间为准,责任单位为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决定生效时的任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