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委办发〔2012〕79号
附件4
市直机关2012年度反腐倡廉考核项目和赋分办法
项 目 |
分值 |
责任单位 |
考核要求和内容 |
赋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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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常 考 评 ︵ 重 点 工 作 60 分 ︶ |
执行力建设 |
4分 |
市纪委 |
严肃党的政治纪律,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务实、高效、廉洁推进“双十大”工程建设,保障市委、市政府“三生融合·幸福温州”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
发生违反政治纪律、有令不行的,每例扣1分,扣完为止,按实绩赋分。县(处)级领导干部被查处的,每例扣1分。 |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
8分 |
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市财政局 |
严格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规定,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公务接待的要求,积极探索“三公”经费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规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及操办婚丧喜庆等行为。严肃查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推行“小金库”治理常态化。 |
分项排名,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降1位,减基本分3%,按排名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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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 |
4分 |
市作风办 |
以“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为载体开展作风建设,切实查纠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
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降1位,减基本分2%,按排名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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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
4分 |
市纪委 |
开展“清廉温州”主题教育活动,创建一批有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的监管。以上报信息等形式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反腐倡廉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 |
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降1位,减基本分2%,按排名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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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举报 |
4分 |
市纪委 |
完善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开展信访难题化解工作,有效进行信访监督,进一步改进基层信访工作,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 |
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降1位,减基本分2%,按排名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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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案件 |
6分 |
市纪委 |
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制度,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 |
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降1位,减基本分2%,按排名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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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
6分 |
市纪委 市直机关工委 |
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利益冲突回避工作,建立动态管理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综合信息平台。 |
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降1位,减基本分2%,按排名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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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常 考 评 ︵ 重 点 工 作 60 分 ︶ |
牵头任务 |
10分 |
领导小组 |
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牵头和参与工作任务。 |
未按要求落实工作任务的,每例扣1分,扣完为止,按实绩赋分。 |
“三公”改革 |
7分 |
市纪委 市车改办 市财政局 |
按要求在上半年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公务接待管理“三严四禁”要求。 |
分项排名,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降1位,减基本分3%,按排名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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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制度改革 |
7分 |
市审管办(公共资源管委办) |
按“五个凡是”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上半年)。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确保90%以上审批事项进中心。进一步抓好事权下放和政府投资工程、民间投资项目流程优化工作。 |
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降1位,减基本分2%,按排名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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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考 核 ︵ 40 分 ︶ |
考核小组综合评价 |
18分 |
领导小组 |
健全责任制组织领导,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保证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较好,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较高。 |
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集中评分。 |
创新创优工作综合评价 |
10分 |
领导小组 |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部门反腐倡廉工作情况予以排名。对本年度专项工作成绩突出或创新成效明显得到推广的,或者受到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先由各部门单位提出,年终考核小组初审后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
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集中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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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调查 |
12分 |
市统计局 |
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开展反腐倡廉工作问卷调查,测评干部群众的政府廉洁满意度、政府工作效率满意度、政务公开满意度和创业环境满意度,四个满意度各占3分。 |
根据得分进行排名,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降1位,减基本分3%,按排名赋分。 |
注:
1、党风廉政“一票否决”情形:党政主要领导受到撤职以上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或班子成员2人(含2人)以上受到撤职以上党政处分的,定为不合格单位,其工作落实情况考核分为65分以下(含65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或者被立案查处的,取消评先资格。年份确定以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决定生效时间为准,责任单位为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决定生效时的任职单位。
2、牵头单位考核系数为1.1,其他市直单位考核系数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