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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委发〔2012〕55号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度在鹿市属单位考绩办法》的通知

2012年05月28日 16:52:18    来源:温州督考网    字体:

 

附件

2012年度在鹿市属单位工作绩效考核项目表

 

指标名称

分 值

考核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

备注

十件实事

25分

区委办、区府办、区督考办

按实绩赋分

破难攻坚项目

20分

区督考办

按实绩赋分

服务型机关创建

15分

区直机关工委、区审管办

按排名赋分

党风廉政和满意

不满意单位评选

党风廉政

10分

区纪委

按排名赋分

满意不满意单位评选

15分

联系服务基层

25分

区督考办

按排名赋分

“创首善、争一流”

加扣分

区督考办

加扣分

综合评价

区四套班子领导评价

20分

区委办、区府办、区督考办

按评价赋分

街镇(功能区)评价

10分

区直单位互评

10分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办公室        2012年5月15日印发

 

 

  

【编辑: 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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