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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委〔2012〕6号

中共瑞安市委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度镇街、功能区考绩法》和《2012年度市级机关部门考绩法》的通知

2012年05月28日 16:42:29    来源:温州督考网    字体:

 

附件3

2012年度镇街、功能区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赋分表

 

 项  目

分值

内容与要求

赋分方法

党政主

要领导

(1000分)

重要项目考核

600

根据各镇街、功能区工作绩效考核中重要项目考核得分进行换算。

按实绩赋分。重要项目考核得分排名第一的,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该项得基本分600分,其他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该项得分=(该单位重要项目考核得分/排名第一的单位重要项目考核得分)×600。

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评价

200

由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对各镇街、功能区的党政主要领导分别进行评价排名,作为本考核项进行计分。

按排名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200分,名次每降低1位减基本分2%。取各排名分的平均分。

民主测评

200

根据市委组织部开展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计分。

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其中优秀得票率在90%及以上的,得满分200分;优秀得票率在80%(含)-90%的,得190分;优秀得票率在70%(含)-80%的,得180分;优秀得票率在60%(含)-70%的,得170分;优秀得票率在60%以下且基本称职、不称职合计得票率未达到三分之一的,得160分;基本称职、不称职合计得票率达到三分之一的,得130分。

其他党政

领导干部

(1000分)

重要项目考核

500

根据各镇街、功能区工作绩效考核中重要项目考核得分进行换算。

按实绩赋分。该项得分=(该单位重要项目考核得分∕排名第一的单位重要项目考核得分)×500。

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评价

100

按照分工,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对各镇街、功能区对应条线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分别进行评价排名,作为本考核项进行计分。

按排名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100分,名次每降低1位减基本分2%。领导干部相对应的条线工作在2项以上的,取各条线工作排名分的平均分。

市直单位评价

100

对口市直单位对各镇街、功能区条线工作进行评价排名,作为本考核项进行计分。

按排名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100分,名次每降低1位减基本分2%。领导干部相对应的条线工作在2项以上的,取各条线工作排名分的平均分。

当地党政主要领导评价

100

镇街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其他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评价排名;各功能区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其他领导干部进行评价排名。

按排名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100分,最后一名得70分,并在此区间内,按领导干部人数确定浮动分值,计算领导干部该项得分。

民主测评

200

根据市委组织部开展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计分。

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其中优秀得票率在90%及以上的,得满分200分;优秀得票率在80%(含)-90%的,得190分;优秀得票率在70%(含)-80%的,得180分;优秀得票率在60%(含)-70%的,得170分;优秀得票率在60%以下且基本称职、不称职合计得票率未达到三分之一的,得160分;基本称职、不称职合计得票率达到三分之一的,得130分。

  

【编辑: 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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