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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2年度市级机关部门工作绩效考核项目分值表
指标名称 |
考绩内容与要求 |
基本分值 |
赋 分 方 法 |
考绩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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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 综合类 |
经济发展 保障类 |
社会事业 服务类 |
重点建设 项目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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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五 型 ﹄ 机 关 创 建 |
主要考核责任型、服务型、效率型、学习型、廉洁型机关创建情况。 |
400 |
100 |
300 |
50 |
按排名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值,最后一名得70%基本分值,并在此区间内,按每类单位个数确定浮动分值,计算出该项得分。 |
市直机关工委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纪委(监察局) 市委宣传部 市编委办 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 市审管办 |
(二)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
主要考核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情况和提供要素保障服务情况。 |
0 |
500 |
200 |
800 |
1.有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单位:按实绩赋分。根据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率计算基础得分,基础得分=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率得分×难度系数,其中月基础得分和年末基础得分按3:7权重计入基础得分,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率得分计算方法在考绩细则中予以明确。考绩得分=(基础得分/第一名的基础得分)×基本分值。 2.提供要素保障的单位:根据年终专项工作考核情况分档赋分,第一档得基本分值,最后一档得70%基本分值,并在此区间内,按档数确定浮动分值,计算出该项得分。 上述1、2项都有考核任务的,按照7:3权重进行计分。既没有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又不是要素保障单位,取本类考核单位该指标的平均分。 |
市政府办公室 市发改局(重点办) 市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