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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委〔2012〕6号

中共瑞安市委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度镇街、功能区考绩法》和《2012年度市级机关部门考绩法》的通知

2012年05月28日 16:42:29    来源:温州督考网    字体:

 

 

指标名称

考绩内容与要求

基本分值

赋  分  方  法

考绩责任单位

党政

综合类

经济发展

保障类

社会事业

服务类

重点建设

项目类

(三)

主要由各单位按照全市改革创新的工作部署,按照“突出针对性、坚持创新性、体现攻坚性、增强实效性、具有典型性”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能,认真研究提出本单位管理创新项目,每个单位上报3-5个项目,但不能把一个项目拆分成多个项目上报,切实把管理创新项目做强做优做精。

200

100

100

50

按实绩赋分。由考核专家组根据每个项目的创新程度、实施难度进行评价,分档评定质量系数,具体分10档,分别为1.0、0.95、0.9……,依次类推。工作量由数量系数调节,3个项目的数量系数为1,每增加1个项目,数量系数增加0.05。

单个项目得分=(基本分值∕项目数)×质量系数×数量系数。年底由考核专家组根据项目的完成时限、工作质量等进行评估赋分。

管理创新得分=∑单个项目得分

市考绩办

(四)

将温州对我市重点项目和其他条线工作考绩排名情况,作为本考核项进行计分。

100

100

100

0

按排名赋分。排名第一位得考核项目基本分值,名次每降低1位减基本分10%;考核项目有多个责任单位的,牵头单位按上述方式赋分,相关责任单位减半赋分。

进等升位得分=(∑牵头项目排名得分+∑责任项目排名得分)/(牵头项目数+责任项目数×0.5),仅有责任项目的单位进等升位终得分=∑责任项目排名得分/责任项目数,无承担温州市对县(市、区)工作考核任务的单位得分取考核项目所有责任单位平均值。

市考绩办

【编辑: 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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