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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委〔2012〕3号

中共洞头县委洞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洞头县2012年度街道(乡镇)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2012年07月06日 08:58:17    来源:温州督考网    字体:

附表2

街道(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计分表

街道(乡镇):    

 

项 目

分值

赋分办法

得 分

工作绩效考核总分排名

600

根据各街道(乡镇)工作绩效考核总分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单位领导干部该项得600分,其他单位领导干部该项得分=(该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排名第一的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600分。

 

县党政领导评价排名

200

将本考核办法“县四套班子领导综合评价”中的由每位县党政领导按照所分管的各类条线工作,对各街道(乡镇)进行的考核排名,作为本考核项进行计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减基本分 5%。街道(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本项考核分取所有条线工作排名分的平均分。

 

民主测评

200

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按照优秀为 1、称职为0.7、基本称职为0.3、不称职为-1的系数,按其本人有效得票情况,各去掉一张系数最高和最低票后计算得分。民主测评分=[优秀票×1+称职票×0.7+基本称职票×0.3+不称职票×(-1)]/总有效得票数×200。

 

总    分

1000

——

 

 

【编辑: 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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