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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政办〔2012〕142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专项考核办法的通知

2012年07月26日 15:30:50    来源:温州督考网    字体:

  

  附件1

  考核办法相关说明及考核分计算例子

  一、相关说明

  (一)四个阶段任务说明

  1.第一阶段:达到净地出让条件阶段。各责任单位要对每个地块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包括农转用情况、土地征收情况、征地政策落实情况、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情况、地上输电线路情况、地下管网情况等等,切实加快“三通一平”建设,确保每个地块达到“净地”出让条件。对已经达到“净地”出让条件的地块,一般情况下要建好围墙(可以是简易围墙)予以进一步确认,并报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2.第二阶段:制定招商推介方案阶段。各责任单位对已经达到净地出让条件的地块,要及时测绘土地勘测定界图,埋设界桩,报经规划部门出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后,进行地价评估,并根据地块的区位优势、特点等因素,及时制定招商推介方案,报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3.第三阶段:签订预申请意向书阶段。各责任单位在做好招商推介方案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加大宣传推介工作力度。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组织展览会、推介会等形式,吸引市内外相关人士参与,也可以组织人员到市外省外参加一些展览会、推介会,与有意向的单位、个人签订预申请意向书,并报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4.第四阶段:组织招拍挂出让阶段。招拍挂出让工作是前面三个阶段任务的最终目的。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每个出让地块的情况,及时研判市场形势,对已经达到净地出让条件的地块,如果市场认可的,可以立即组织招拍挂出让工作;如果市场仍处于低迷状态的,要及时组织人员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工作,确保地块可以成功招拍挂出让。对成熟的地块要及时报属地政府批准土地出让方案,并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招拍挂出让,批准后的土地出让方案报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二)引入修正系数说明

  因各责任单位的任务总量有差距,则年度任务完成数就有差距,这直接关系到各责任单位的工作量,因此引入修正系数,让任务量重、工作量大的责任单位有一定的优势,达到一个面上的平衡,基本体现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果某责任单位有计划外的地块成功出让,则该地块不计入修正系数范围内。如某责任单位的年度任务完成数为250亩(其中50亩是出让计划外的地块),市区所需完成的任务总量为1000亩,则该责任单位的修正系数为:1+(250-50)/1000=1.2。

  (三)考核结果分类说明

  考核结果把排名与分数结合起来,奖励力度比处罚力度大,主要目的是激发责任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推动经营性用地出让的顺利实施,所以对考核分在90分以上的第一名、第二名才给予奖励,这就要求各责任单位必须全力推进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才能获得奖励;对考核分在75分以下的第七名、第八名才予以处罚,主要考虑到如果责任单位的考核分达到75分以上,说明责任单位已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如对其进行处罚,会影响责任单位今后该项工作的积极性。

  二、考核分计算例子

  (一)计算单位的年度任务完成数。某单位年度任务完成数为该单位每个项目任务完成数的总和。每个项目任务完成数,按四个阶段任务的设置及分值占比计算,即每个项目的任务完成数=该项目任务数×(20%+20%+20%+40%)。如:某个项目的任务数为100亩,该项目只完成第一阶段任务,则该项目的任务完成数=100×20%;只完成到第二阶段任务,则任务完成数=100×(20%+20%);只完成到第三阶段任务,则任务完成数=100×(20%+20%+20%);完成到第四阶段任务,即已成功招拍挂公开出让,则任务完成数=100×(20%+20%+20%+40%)。

  (二)按年度任务完成比例计算出让进展初步分数。出让进展初步分数=(某单位年度任务完成数/某单位所需完成的任务总量)×90分。如:某单位共有3个项目,所需完成的任务总量是300亩,经计算后,年度任务完成数为250亩,则出让进展初步分数=(250/300)×90分=75分。

  (三)计算出让进展最终分数。根据目标任务量差别,进行系数修正,最终确定出让进展最终分数。出让进展最终分数=出让进展初步分数×修正系数(修正系数=1+<某单位年度任务完成数/市区所需完成的任务总量>)。如:某单位出让进展初步分数为75分,某单位年度任务完成数是250亩,市区所需完成的任务总量是1000亩,则出让进展最终分数=75分×(1+250/1000)=75分×1.25= 93.75分。

【编辑: 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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