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委办发(2013)36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2013年度“五型”机关创建工作要点》、《2013年度“五型”机关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
2013年度“五型”机关创建工作要点
今年深化“五型”机关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以思想文化为引领,全面落实即办制,通过深化创建,着力提高执行力,着力提高办事效率,着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切实增强服务人民的本领,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快推进政府转型,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政务软环境,为全面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提供有力保障。
以思想文化建设引领“五型”机关创建,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提升机关干部职工的精气神。以“五型”机关创建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机关及干部职工的良好形象。广泛宣传、积极践行机关核心价值观(机关精神),使之成为机关干部普遍认同和共同遵守的基本理念、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积极培育机关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环境文化、廉政文化、管理文化等文化内容与形式,以先进思想文化引领思想、规范行为、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一、以提高执行力为目标深化创建责任型机关
实施“强责治庸”行动,强化责任意识,健全责任机制,严格责任追究,促进责任落实,提高机关干部的执行力,深化创建责任型机关。
1.认真落实领导批示。要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办理与落实工作,及时、高效、高质量落实好领导批示。对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将按“落实事故”规定,严格追责。
2.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办理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是市直单位的重要职责,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做好办理答复与落实工作。
3.全面实施全员绩效考核。完善全员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办法,加强督促指导,推进工作落实。建立健全绩效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努力形成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良好风气。
4.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理顺党组织关系,加强党建工作保障,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以“破难攻坚·党员先行”为主题,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和推动作用。
二、以服务对象满意为导向深化创建服务型机关
深化服务品牌创建,开展公共服务查访,推进阳光政务建设,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使机关更好服务基层、服务发展、服务民生。
1.深化服务品牌创建。按照品牌内涵丰富、服务体系健全、服务措施有力、品牌服务优质的要求,深化服务品牌创建,发挥品牌服务的示范、辐射和带动效应,更高水平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今年将开展第三轮“十佳机关服务品牌”评选活动。
2.探索服务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市直单位工作绩效民意调查,积极探索不同层面的服务对象(包括市分管领导及直接服务群体),对机关的作风、服务与效率等进行评价,建立健全以服务对象满意为导向的“五型”机关创建工作评价体系。
3.开展公共服务查访。以“五型”机关建设督查员为主体,继续开展“公共服务体验式查访”,对机关部门单位依法行政、作风效能、即办制落实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查处,跟踪整改。
4.推进阳光政务建设。扎实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让权力透明公开运行,全力实施“阳光政务”工程。
三、以提速提质提效为要求深化创建效率型机关
以全面推进即办制落实为重点,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梳理规范即办事项,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推进机关工作提速提质提效。
1.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前置条件和层级,压缩办理时限。再造、规范审批流程,严格实施政府投资项目、民间投资项目审批和项目联合竣工验收新流程。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建立“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办理、限时办结”的联合审批制度。实施“三制联动”,完善项目全程代办新机制、健全模拟审批联动机制、推进审批责任落实动态跟踪制。
2.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着力实现电子政务网络全覆盖, 6月10日前全部建立电子政务平台。推行电子化办公,着力实现公文办理、档案管理、行政事务处理电子化。加快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逐步实现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政府职能网上监察“五大基本功能”。
3.梳理规范即办事项。开展第二轮即办事项梳理规范工作,巩固简单事项立即办结的成果,培育机关干部职工良好工作习惯;推进复杂事项办理提速提效,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减少中间环节,压缩办事时限;加强特殊事项的督促落实,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真正落实即办制。
四、以力学力行为主题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
以力学力行为主题、学用转化为主线,强化“问题意识”,解决“本领恐慌”问题,深化创建学习型机关,切实增强服务人民的本领。
1.拓宽学习内容。结合温州转型发展的实际,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带头普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解读全国两会精神,积极开展有前瞻性、针对性的学习活动,加强经济、政治、历史、文化、社会、科技、军事、外交等方面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
2.创新学习方式。在坚持传统学习形式的基础上,拓宽新的学习渠道,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增强学习吸引力,活跃学习气氛,提高学习成效。继续开展“力学力行”学用转化创新实例评选活动,并作为年度学习型机关考核的重要指标。
3.落实学习制度。不断健全完善适合自身特点的学习制度,促进学习制度指标化、学习考核机制规范化。建立学习激励引导机制,大力表彰学习典型,推广创新案例和做法,营造学习的浓厚氛围。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开展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督查,并作为年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及学习型机关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以改进作风建设为重点深化廉洁型机关创建
以贯彻市委作风建设“1+8”文件为切入点,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规定和要求,深化创建廉洁型机关。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和责任分工,加强监管和督查,切实落实好牵头任务,确保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2.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各创建单位要对照市委作风建设“1+8”文件的要求,制定符合部门和行业实际的贯彻落实办法,并认真抓好监督检查和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三严四禁”、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因公出国(境)和外出考察学习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三公”管理公示报告、经费定额控制等制度规定。
3.强化作风与效能问责。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整治机关庸懒散慢行为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对落实“五个凡是”工作不力、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优化我市投资发展环境。开展整治“小鬼”难缠、问责“阎王”懈怠专项活动,充分运用各种监督资源,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
4.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按照“排查廉政风险、梳理权力清单、优化工作流程、推行阳光权力、强化监督制约”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查、防、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风险管理和预警处置,建立健全符合部门与行业特点的风险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实效。
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是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总抓手,各创建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督查指导,在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整合资源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推进中心任务的落实。要将“五型”机关创建成果作为市直机关文明单位评价体系的重要依据,相关考核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协力配合总牵头单位,共同抓好创建工作的落实。
2013年度“五型”机关创建工作考核办法
为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监督和导向作用,深化“五型”机关创建活动,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完成,根据《2013年度市直单位考绩法》精神和《2013年度“五型”机关创建工作要点》要求,结合“五型”机关创建活动的特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列入市直单位考绩的105家单位(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以《2013年度“五型”机关创建工作要点》为内容和依据。
三、考核分类
(一)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绩。20个部门单位、13个国有企业为A类单位。A类单位“五型”机关创建工作的考核实行达标制,即考核得分达到基本分(12分)的75%即为达标。其余72个部门单位为B类单位。B类单位“五型”机关创建工作作为年度考绩项目实行量分考核,根据考核得分排序评优。
(二)设置“五型”机关创建工作先进奖。在列入考绩的市直单位中,“五型”机关创建工作以5%的比例评出一等奖,以10%的比例评出二等奖和相应数量的先进个人。
四、考核项目及赋分
“五型”机关创建考核在市直单位绩效考核100分中占12分。为便于统分计分,将“五型”机关考核基本分扩大10倍即120分计算。“五型”机关考核项目由日常考核和年末考核两部分组成,权重分别为70%、30%。
(一)日常考核
1.责任型机关(40分)
(1)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办理落实情况(5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办理落实情况采用扣分形式考核,每事项不重复扣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没有按要求反馈批示办理落实情况的,每件扣1分;由于主观原因造成批示落实不到位的,每件扣2分,经督办仍不整改的,再扣1分;批示办理落实情况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评的,每件扣3分。该项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考核。
(2)市委市政府重要决定事项落实情况(5分)。对市委市政府重要决定事项落实不力影响工作的,按照《市委市政府重要决定事项“落实事故”责任督考办法》(温委办发〔2012〕120号)规定,进行“落实事故”责任认定及扣分。该项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考核。
(3)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落实情况(20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落实情况采用扣分方式,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协提案委根据承办单位办理落实情况,结合代表、委员反馈意见进行考核。
(4)全员绩效考核(5分)。全员绩效考核采用扣分方式。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相关节点工作的,按不同内容,分别扣0.5–2分。节点工作主要有3项:审核通过年度工作方案(1分)、审核通过考核结果(含列后人员名单,2分)、认真实施4个季度的上级评价(平时考核,2分)。该项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考核。
(5)党建责任制落实(5分)。根据机关党建目标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单位总数20%、50%、30%的比例,分优秀、良好、合格三档进行赋分,优秀单位得5分,良好单位得3分,合格单位得1分。该项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相关单位进行考核。
2.服务型机关创建(20分)
(1)服务品牌创建情况(5分)。根据服务品牌创建成效及参与评选第三轮十佳服务品牌情况进行评价。该项由市直机关工委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价。
(2)服务对象评价(5分)。由市分管领导和直接服务群体,对市直单位的执行力、服务的满意度、提速提质提效、学风及作风等情况,以量化形式进行评价。该项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3)工作绩效满意度调查(5分)。根据抽样调查的要求,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市直单位工作绩效进行满意度调查,计算各单位群众满意度得分。该项由市统计局组织实施。
(4)公共服务查访(5分)。以“五型”机关建设督查员为主体,对创建单位的作风、服务、效能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及社会影响,按1分、2分两档扣分,最多减5分。该项由“五型”机关建设督查员进行评价。
3.效率型机关创建(20分)
(1)即办制落实情况(10分)。由温州大学地方政府绩效管理研究中心组织人员根据《即办制落实情况动态考核办法》(详见附件),按照查阅原始记录、抽样调查、综合计算、排序赋分等步骤得出各单位即办制落实情况动态考核得分。
(2)电子政务建设情况(5分)。电子政务平台建设2分,其中在规定时间内各单位之间能通过OA平台完成文件传递,得1分;单位内部电子政务使用OA平台或已实现单位自身办公系统与OA平台无缝对接,得1分。电子政务平台使用情况3分,主要考核办文电子化程度。该项由温州大学地方政府绩效管理研究中心进行评价。
(3)即办事项梳理情况(5分)。按照第二轮梳理规范即办事项的要求,根据各单位梳理规范即办事项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评价。该项由市审管办负责考核。
4.学习型机关创建(20分)
由非参评单位评审组对报送的“力学力行”创新实例进行评价,取平均分为该单位最后得分。该项由市委宣传部负责考核。
5.廉洁型机关创建(20分)
按照市委作风建设“1+8”文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的各项任务要求,采取日常考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最终评定结果按考绩法中市直单位分类分组进行排名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降一位递减3%。该项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考核。
(二)年末考核
年末考核由市考绩办统一组织实施,包括创建总结、资料审核和实地考核三个环节,占基本分30%。
(1)总结。各单位要对创建工作从基本做法、特色与创新、创建成效等方面进行总结,尽量用数据和实绩说明,字数在5000字以内。
(2)审核。由考核组成员对各创建单位报送的总结材料及必要的原始资料进行审核。
(3)评分。在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基础上,由考核组根据年度创建工作要求,由考核组进行总体评价并量分。
五、考核结果评定及运用
综合日常考核和年末考核情况,计算出各单位年度考核成绩,即“五型”机关年度考核最后得分=(日常考核各个项目得分总和×70%+年末考核得分×30%)×10%。考核得分由市创建办汇总,按市直单位考绩要求报送市考绩办。
六、考核实施
“五型”机关创建工作考核由市直机关工委总牵头,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考绩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协提案委等单位参与。各相关考核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职责,落实责任,共同做好考核工作。
附件:
1.列入考绩的市直单位分组名单
2.2013年度即办制落实情况动态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