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委办发(2013)36号
附件1
列入考绩的市直单位分组名单
类别 |
单 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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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类 单 位 |
市 直 单 位 组 |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城管与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温瑞塘河保护管委会)、市海洋与渔业局、市金融办、市经合办、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台办、市瓯飞开发建设管委会 |
20个 单位 |
国 有 企 业 组 |
市城投集团、市公用集团、市现代集团、市工业集团、市金投集团、市交运集团、市交投集团、温州机场集团、温州港集团、温州建设集团、市铁投集团、市农投集团、市名城集团 |
13个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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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类 单 位 |
第 1 组 |
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财政(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广新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市审管办(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广电传媒集团、温州银行 |
16个 单位 |
第 2 组 |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消防局、温州海关、温州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市气象局、温州海事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温州电力局、市人行、温州银监分局 |
17个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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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组 |
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研室、市编委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文明办、市信访局、市民宗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体育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市供销社 |
17个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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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组 |
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档案局、市外办、市侨办、市法制办、市人防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侨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 |
16个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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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组 |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温州城市大学、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温州体校、市工科院 |
6个 单位 |
附件2
2013年度即办制落实情况动态考核办法
一、考核依据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机关单位全面推行即办制的实施意见》(温委〔2011〕5号)和《关于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1〕61号)的精神,对即办制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市直单位即办事项办理情况、电子政务建设及使用情况和即办事项梳理情况三个方面。其中即办事项办理情况考核内容包括简单事项办理和复杂事项办理提速率两个要素。
三、考核对象
列入市直单位考绩的105家单位,按照市考绩法的分组进行考核。
四、考核机构
由市直单位“五型”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委托温州大学地方政府绩效管理研究中心和温州市审管办组织实施。其中温州大学地方政府绩效管理研究中心负责即办事项办理情况与电子政务建设及使用情况的考核,市审管办负责即办事项梳理情况和审批制度改革的考核。
五、考核时间
即办事项办理情况每半年考核一次。2013年上半年数据采集时间为2013年6月10日–6月20日,被考核事项为2013年1-5月的事项,2013年7月初公布考核结果。2013年下半年数据采集时间为12月10日–12月20日,被考核事项为2013年6-10月的事项, 2014年1月初公布考核结果。
电子政务建设要求在2013年6月10日之前完成,与上半年即办事项办理情况同时考核。电子政务使用情况考核与下半年即办事项办理情况考核同时进行。
即办事项梳理要求在2013年5月30日之前完成,梳理情况纳入全年考核成绩。
六、考核方法
(一)即办事项办理情况考核(10分)
1.年度即办事项办理情况考核得分(A)=上下半年考核得分平均值
2.半年度即办事项办理情况考核方法
(1)每半年度抽取简单事和复杂事各50件,计算出每件事项的办理时间。
办文和办事起迄时间按以下方法计算:收文事项以收文日期为起始日期,主管领导阅处日期为办结日期;发文事项以拟稿日期为起始日期,文件印发日期为办结日期。办事事项以收到服务对象申请报告等文书资料日期为开始日期,以事项办结或文书资料印发日期为办结日期。
事项办理时间=办结日期-起始日期(双休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抽取的办文、办事数额如果达不到规定数量,则以所抽取的数据中办理时间居最末三分之一的事项的平均时间进行重复补充,达到数量补足为止。
(2)简单事项办理情况按照立即办的原则(3分),每半年度抽取办文30件(其中收发文各15件)、办事20件,验证其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如果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即得3分。如果未办结,则未办结一件扣0.1分,直到扣完为止。
(3)复杂事项按照限时办的原则(7分),根据各个单位公布的复杂事项类别进行分类、等距抽样,每半年度共抽取50件,计算办事提速率。然后平均所抽取的复杂事项的提速率得出复杂事项平均提速率。之后按组对复杂事项平均提速率进行排名,按最高分7分,最低分4分,进行等差赋分,得出各单位复杂事项提速率原始分。最后综合考虑各单位在限定时间内未办结事项占抽样事项的比例算出各单位复杂事项提速率得分。
办事提速率=(限定时间-具体办理时间)÷限定时间。
平均提速率=所抽取的复杂事项办事提速率的平均值。
复杂事项提速率得分=复杂事项提速率原始分×(1-未办结事项所占比例)。
(4)每半年即办事项办理情况考核得分=简单事项办理情况得分+复杂事项提速率得分。
(二)电子政务建设及使用情况考核(5分)
1.电子政务建设情况考核(2分)
在2013年6月10日之前,各单位之间能实现通过OA平台完成文件传递,得1分;单位内部电子政务使用OA平台或已实现单位自身办公系统与OA平台的无缝对接,得1分。
2.电子政务使用情况考核(3分)
2013年11月对电子政务建设之后的使用情况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办文电子化情况(数据采集量下半年考核前补充发文)。
考核得分=3×被采集数据的电子化比例。
3.电子政务建设及使用情况考核得分(B)=电子政务建设情况考核得分+电子政务使用情况考核得分。
(三)即办事项梳理情况考核(5分)
即办事项梳理情况考核根据各单位梳理落实的时间节点及完成质量予以赋分(C)(由市审管办负责)。
(四)年度即办制落实情况得分=A+B+C.
七、考核结果
(一)即办制落实情况动态考核排序结果通过媒体公示。
(二)即办制落实情况纳入“五型”机关考核体系。
八、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温州大学地方政府绩效管理研究中心开展数据采样工作,统一收集、分类整理并提供真实、完整的从办理到办结原始文书档案,不得弄虚作假。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