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2013年度扶工兴贸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9日
温州市2013年度扶工兴贸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导向激励作用,认真贯彻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推进全市科技创新和扶工兴贸工作,大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除洞头县之外的10个县(市、区);市瓯江口和洞头一体化新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生态园等3个市级功能区,进行单独排名。
(二)列入考绩的22个功能区、52个中心镇和44个街道(具体名单和分组见温委办发〔2013〕34号文件)。
二、考核内容和赋分办法
(一)县(市、区)和市级功能区考核7项指标,总分200分,具体考核内容和赋分办法见附件1。年终考核总得分按一定比例计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市级功能区的考绩得分。
(二)功能区、中心镇、街道考核3项指标,总分100分,具体考核内容和赋分办法见附件2。年终考核总得分按一定比例计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功能区、中心镇、街道的考核得分。
三、组织实施
建立温州市科技创新和扶工兴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考绩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市发改、经信、科技、商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督查指导和企业帮扶培育工作,全力推进工业商贸经济发展,统计部门要做好相关考核数据的统计汇总,并及时提供给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最终考核结果于2014年1月10日前反馈市考绩办。
强化考核过程管理,每月对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并由市分管领导对主要指标完成后进单位进行约谈。
年终评出全市扶工兴贸工作单项奖若干名,由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
本考核办法由市科技创新和扶工兴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