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2013年度县(市、区)考绩法的实施意见》和《完善2013年度市直单位考绩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附件3
重点工作考核赋分办法
项 目 |
分值 |
考核责任单位 |
考核内容和要求 |
赋分办法 |
|||
---|---|---|---|---|---|---|---|
A、B类 |
C类 |
||||||
1、经济发展 (470分)
|
实体 经济 (155分)
|
小微创业园 |
40 |
40 |
市经信委 |
考核小微创业园建设情况。 |
由市经信委制定考核细则并进行考核评分。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企业“四转” |
20 |
20 |
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 市工商局 市金融办 市统计局 |
考核市下达的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下转限上、个转企和有限责任公司转股份有限公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项各占5分。 |
由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办会同市统计局分别制定考核细则并进行评分。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
网络经济 |
40 |
40 |
市商务局 |
考核电子商务等网络经济发展重点工作情况。 |
由市商务局制定考核细则并进行评分。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
旅游经济 |
20 |
20 |
市旅游局 |
考核旅游经济发展情况。 |
由市旅游局制定考核细则并进行评分。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
工业用地 |
20 |
10 |
市国土资源局 市经信委 |
考核各地工业用地供地任务完成情况。 |
由市国土资源局、市经信委制定考核细则并进行评分。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
土地集约利用 |
15 |
25 |
市国土资源局 |
考核各地批而未供土地消化、供而未用土地清理、存量土地盘活、垦造耕地、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已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
由市国土资源局制定考核细则并进行评分。根据各项工作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
1、经济发展 (470分)
|
招商引资 (90分)
|
温商回归 |
55 |
55 |
市招商局 |
考核温商回归创业创新和引进内资情况。 |
根据《2013年度温州市支持温商创业创新促进温州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办法》(温委办发〔 2013 〕63 号)进行考核评分。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利用外资 |
20 |
20 |
市商务局 |
考核利用外资情况。 |
由市商务局制定考核细则并进行考核评分。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
对台开放 |
15 |
15 |
市台办 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 |
考核对台开放重点工作情况。 |
由市台办完善考核细则并进行考核评分。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
有效投资 (165分)
|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率 |
30 |
30 |
市统计局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 市审计局 |
考核市委市政府按市人代会确定的投资额分解下达的任务的完成情况。投资任务的下达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
根据投资计划完成率计分。得分=[(本值-本类别最低值)/(本类别最高值-本类别最低值)×20+80]/100×30。 |
|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
60 |
60 |
考核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和限额以上工业投资增长率、限额以上服务业投资增长率。 文成县、泰顺县不考核限额以上工业投资增长率。 |
按类别分别根据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投资、服务业投资的增长率计分。 得分=[(本值-本类别最低值)/(本类别最高值-本类别最低值)×20+80]/100×60。 鹿城区、瓯海区、永嘉县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投资和服务业投资的增长率得分分别以50%、20%和30%的权重计入本项最终得分;文成县、泰顺县固定资产投资和服务业投资增长率得分分别以60%、40%的权重计入本项最终得分; 其他县(市、区)该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投资和服务业投资增长率得分分别以50%、30%和20%的权重计入本项最终得分。 |
|||
1、经济发展 (470分)
|
有效投资 (165分)
|
固定资产投资结构优化 |
55 |
55 |
市统计局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 市审计局 |
考核工业投资、服务业投资、实物投资(剔除土地购置费)、民间投资、重点工程投资各占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以及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生产性服务业投资占服务业投资比重等指标。 文成县、泰顺县不考核工业投资占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 |
各指标得分=[(本值-本类别最低值)/(本类别最高值-本类别最低值)×20+80]/100×55。 7项指标得分(文成县、泰顺县为5项)的平均值为本项得分。 |
固定资产投资贡献 |
20 |
20 |
考核固定资产投资增量占全市的比重。 |
得分=[(本值-本类别最低值)/(本类别最高值-本类别最低值)×20+80]/100×20。 |
|||
创新驱动 (60分) |
科技创新 |
15 |
15 |
市科技局 |
考核科技创新重点工作情况。 |
由考核责任单位完善考核细则并进行考核评分。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
招才引智 |
15 |
15 |
市人才办 |
考核招才引智重点工作情况。 |
|||
金融改革 |
15 |
15 |
市金融办 |
考核金融改革重点工作情况。 |
|||
审批制度改革 |
15 |
15 |
市审管办 市直有关单位 |
考核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审批服务能力等情况。 |
项 目 |
分值 |
考核责任单位 |
考核内容和要求 |
赋分办法 |
||||
---|---|---|---|---|---|---|---|---|
A、B类 |
C 类 |
|||||||
2、 社 会 发 展 (230分)
|
靓丽山水智城 |
智慧城管 |
10 |
10 |
市城管与执法局 |
考核智慧城管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
由市城管与执法局完善考核细则并进行考核评分。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
治理交通拥堵 |
10 |
10 |
市治堵办 |
考核治理交通拥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
由市治堵办制定考核细则并进行考核评分。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
美丽乡村 |
30 |
30 |
市委农办 |
重点考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土地确权发证、农村土地规模流转、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等情况。 |
由市委农办完善考核细则并进行考核评分。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
社会事业 |
90 |
90 |
市教育局 市卫生局 市民政局 市人口计生委 市民宗局 |
考核教育、医疗卫生、民政、人口计生和民族宗教事业重点工作情况。教育、医疗卫生、民政、人口计生事业各占20分,民族宗教事业占10分。 |
分别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和市民宗局完善考核细则并进行考核评分。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
文化发展 |
30 |
30 |
市委宣传部 市文广新局 市文明办 |
考核文明创建、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发展等情况。 |
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明办按照考核项目制订考核细则并进行考核评分。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
平安建设 |
60 |
60 |
市平安办 |
考核内容为《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内容。 |
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
3、 生 态 环 境 (200分)
|
水乡建设 (100分)
|
黑臭河和垃圾河整治 |
20 |
20 |
市环保局 市城管与执法局 |
考核黑臭河和垃圾河整治任务完成情况。 |
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城管与执法局完善考核细则并进行评分。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
重点行业整治 |
20 |
10 |
市环保局 |
考核电镀、制革、化工、印染水洗、造纸、合成革等重点行业污染整治任务完成情况。 |
由市环保局完善考核细则并进行评分。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
20 |
20 |
市住建委 |
考核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
由市住建委完善考核细则并评分。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
防洪保障工程 |
20 |
20 |
市水利局 |
考核防洪减灾工程建设情况。 |
由市水利局制定考核细则并进行评分。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
生态河道和滨水公园建设 |
10 |
15 |
市水利局 市城管与执法局 |
考核生态河道和滨水公园建设情况。 |
由市水利局会同市城管与执法局制定考核细则并进行评分。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
美丽水乡特色村镇建设 |
10 |
15 |
市水利局 市委农办 市文广新局 |
考核美丽水乡示范项目、水乡文化宜居社区村镇和生态文化园试点建设情况。 |
由市水利局会同市委农办、市文广新局制定考核细则并进行评分。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
3、 生 态 环 境 (200分)
|
“三改一拆” |
70 |
70 |
市“三改一拆”办 市直有关单位 |
“三改一拆”考核城中村改造(农房集聚改造)、旧厂房改造、旧住宅区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
由市“三改一拆”办公室牵头,会同市直有关单位制定完善相关考核细则并进行评分。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
“四边三化” |
30 |
30 |
市生态办 市直有关单位 |
“四边三化”考核城区和公路边、铁路边、水边、山边的“三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
由市生态办牵头,会同市直有关单位制定完善相关考核细则并进行评分。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
4、 党 的 建 设 (200分)
|
党建述职 |
35 |
35 |
市委办 市委组织部 市考绩办 |
年终根据各地党建工作述职情况进行测评打分。 |
该项实际得分=(实际测评得分/测评基本分)×35。 |
||
纪检工作 |
35 |
35 |
市纪委 |
考核纪检工作情况。 |
由市纪委完善考核细则并进行评分。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
组织工作 |
35 |
35 |
市委组织部 |
考核组织工作情况。 |
由市委组织部完善考核细则并进行评分。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
宣传工作 |
35 |
35 |
市委宣传部 |
考核宣传思想工作情况。 |
由市委宣传部完善考核细则并进行评分。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
统战工作 |
35 |
35 |
市委统战部 |
考核统战工作情况。 |
由市委统战部完善考核细则并进行评分。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
党管武装工作 |
25 |
25 |
温州军分区 |
考核党管武装工作情况。 |
由温州军分区完善考核细则并进行评分。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类排名和赋分,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减1位,A类单位减基本分5%,B类、C类单位减基本分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