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6年度县(市、区)考绩办法》和《2016年度市直单位考绩办法》的通知
附件3
一、浙南科技城考绩项目
指标项目 |
分值 权重 |
考核责任单位 (数据提供单位) |
考核内容 |
|
---|---|---|---|---|
重点指标 |
80 |
市统计局、市科技局等 |
主要考核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企业数、R&D经费支出(科技经费支出)等指标。具体指标内容和分值权重在考核细则中另行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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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
有效投资 |
200 |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 |
包括投资任务完成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 |
招商引资 |
100 |
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市台办 |
要求完成市下达的温商回归、利用外资、对台开放目标任务,重点引进运营机构、科技型项目、服务机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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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产业集聚平台建设 |
100 |
市科技局 |
考核大院名校创新平台等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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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工业区整治 |
50 |
市经信委 |
要求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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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 |
120 |
市住建委 |
年内完成浙南科技城范围内涉及的永中新联村、联谊村,海滨教新村,瑶溪黄石村、黄山村等5个整村和瑶溪龙东下塘区块、金岙小横浃区块等2个区块的旧村改造,争取完成签约2024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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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要素保障 |
60 |
市国土资源局 |
科技城北区企业一期收储土地500亩以上,完成协议签订并启动腾空拆除;完成南起步区土地收储600亩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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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保障 |
60 |
市金融办 |
要求完成市下达的融资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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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才引智与人才社区建设 |
80 |
市招才局 |
考核人才社区建设情况、海内外领军人才、优秀创新团队引进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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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改造提升 |
50 |
市城管与执法局等市有关单位 |
要求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
|
综合评价 |
100 |
市委办、市府办、 市考绩办 |
主要包括“比亮点学先进树标杆”现场观摩活动测评(35分)、年度“比绩亮绩”汇报测评(45分)和市领导评价(20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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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减分 |
|
市直有关单位 |
加分或减分累计均不超过15分,具体内容见附件5。 |
指标项目 |
分值权重 |
考核责任单位 (数据提供单位) |
考核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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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指标 |
80 |
市旅游局、市统计局等 |
主要考核旅游业总收入、旅游接待人数、旅游门票收入等旅游经济相关指标。具体指标内容和分值权重在考核细则中另行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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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
有效投资 |
320 |
市发改委 市统计局 |
考核投资完成情况、重大项目引进和实施情况等。 |
招商引资 |
180 |
市招商局 |
要求完成市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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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整治与提升 |
200 |
市旅游局 市住建委 |
要求完成市下达的有关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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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产品开发(含特色小镇) |
80 |
市旅游局 市发改委 |
要求完成市下达的有关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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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改一拆” |
40 |
市“三改一拆”办 |
要求完成市下达的“三改一拆”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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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
100 |
市委办、市府办、 市考绩办 |
主要包括“比亮点学先进树标杆”现场观摩活动测评(35分)、年度“比绩亮绩”汇报测评(45分)和市领导评价(20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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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减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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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 |
加分或减分累计均不超过15分,具体内容见附件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