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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2017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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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8日 来源:

序号

项目名称

2017年工作内容和目标、工作举措、进度计划

完成情况

1

亮点

项目

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1月底前,部署全市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开展业务培训;2月底,印发《实施意见》;指导各县(市、区)、部门梳理第一批事项清单;3月20日前,指导各县(市、区)、部门梳理公布第二批事项;3月底前协同市审管办牵头完成“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4月中旬前,指导各地和相关部门及国有企业按照“二报二审”的程序梳理公共服务事项;4月底前,提交市政府审定,及时公布;6月底实施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标准化、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任务,迎接省里督查;9月底前,再梳理公布若干批“最多跑一次”事项;11月底前,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审批等涉政中介机构延伸、建立 “最多跑一次”清单运行保障机制;

12月底前,完善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做好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逐步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以“互联网+政务服务”思维深入推进改革,得到车书记、袁省长多达5次批示肯定;全省外贸多证联办、大交通等多项改革现场会在温召开;省对市改革满意度评估列全省第一。

抓规范统筹。印发实施意见;4月率先公布公共服务清单;分多批公布“跑一次”事项(市本级738项,县平均737项),覆盖85%以上事项;按“八统一”要求对事项目录指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各项要素线上线下规范一致;出台“八个一律”规定加强窗口人员配置管理;提高统一政务平台咨询投诉答复处置水平。抓集成服务。设置8类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梳理135件“一件事”,实现全城通办、跨级联办;减少申报材料223项、办事环节240个,提速率达51.2%;实行证照联办、多证合一、施工图联审、区域评价及涉批中介改革,推行审批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持续降低企业制度成本。抓数据政务。打通42个部门系统;实现不动产等80项1.3亿条政务数据共享,在线服务超600万人次;积极打造亮点,如公安“百万申请网上办”、人社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市场监管跨级通办。抓改革延伸。依托185个街镇便民服务中心,推进事项下沉和代办服务,并投放300多台自助服务终端。

2

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

按照省委、市委有关深化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整合资源力量,增强乡镇(街道)管理服务功能,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以“四个平台”建设为契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提升乡镇政府服务水平。2月底召开全市推进会进行动员部署,成立温州市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领导小组;3—6月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加快工作进度,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6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9月底改革取得重要进展;12月底前,根据省市要求再进行深化完善。

全面推进四个平台建设,成立了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全市推进会,开展三次专项督查,实地督查89个镇街,落实整改措施105条,得到市委周书记的批示肯定,在省里六轮集中督察中取得了三次排名第一,总体督察考核成绩居于全省前列。

狠抓数据共享。完成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平安通”、“消防E通”、“安监通”、“三改一拆”4个APP,取消了3个部门自建系统,打通部门延伸到基层的信息孤岛。落实属地管理。全市共下沉派驻人员7258名,基层管理力量薄弱和执法力量分散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赋予镇街对派驻机构的人事任免权和考核权,增强镇街对部门派驻机构的刚性调控。优化全科网格。全面整合县级部门在村(社区)的各类辅助工作力量,人员和经费全面下放给镇街统筹调配,全市共配备9256名全科网格员,比整合前减少了38%。服务中心工作。已处理各类事项230万多件,98.8%以上的事项在镇街及以下层面处置,有力助推了大拆大整、五水共治和“四无”企业整治等重点工作,有效解决“看得见管不着”问题。全市185个镇街已实现“四个平台”全覆盖,圆满完成了省里提出的“6月全面建成、9月有效运行”的目标。

3

推进完善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推进监察体制、群团机关改革,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完善功能区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市区“一体化”改革。

1.监察体制和群团机关改革:4月底前,市级监察委组建、挂牌,撤销相应机构并完成编制转隶;6月底前,将涉改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转报省编办审批;12月底前,完成市级监察委“三定”;12月底前,配合做好群团改革方案出台和落实。

2.综合行政执法改革:3月底前,出台市执法局“三定”,督促各地6月底前完成“三定”;4月底前,督促市执法局完成第一批事权划转公告。5月底前,各地完成第一批公告;12月底前,督促指导市执法局继续做好其他事权梳理划转工作。

3.完善功能区体制机制:12月底前,完善瓯江口公安机构设置;理顺功能区与属地政府关系等。

4.市区“一体化”工作:12月底前,理顺鹿城、龙湾房管体制;调整洞头区相关机构编制纳入市区“一体化”管理。

完成监察体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完成市监察委组建、挂牌和人员编制转隶工作。划转政法专项编制245名,划转人员212人,为监委机构高效运转和干部融合提供有力保障。

完成群团机关改革。按照“去四化,强三性”要求,体现温州的改革力度。率先在全省印发群团三定,精减事业编制22名,核定兼挂职领导职数13名,力推群团组织向基层延伸。

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在全省率先出台三定,对功能区执法机构进行优化调整。督促做好事权分批划转工作,指导梳理二批9个方面278项行政处罚事项,为我市“大建大美”处置3279.27万㎡违法建筑等工作提供机制保障。

完善功能区体制机制。理顺高教园区管理体制,将高教园区委托瓯海管理。设立市创新驱动发展研究院,搭建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设立瓯江口产集区公安直属分局,强化公安警务保障工作。设立瓯江口中心医院(筹)、经开区大数据中心、环保监测等机构,提升功能区公共服务能力。

理顺市区管理体制。按照市区一体化要求,理顺市区房管、城市管理体制,将鹿城、龙湾房管分局成建制下放城区管理,将部分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机构下放鹿城区管理。调整洞头县公证体制,将县公证处更名并调整为市司法局管理。

4

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

通过实施机构总量控制、建立机构编制评估机制、实施动态调整和建立事业单位周转编制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配置,规范管理,提升事业机构编制管理使用效能。

1-3月份,修改完善《温州市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实施办法》,并报市编委批准印发。

4-11月份,严格市属县级事业单位总量管理,并根据职责体制调整情况进行优化整合;对县(市、区)科级事业单位实施总量控制管理,并督促指导做好各类工程建设管理机构优化整合。

5-11月份,提出事业周转编制数,并报市编委批准,根据工作任务需求,组织实施事业周转编制制度。

10-11月份,开展对市直机关新设立事业单位和县(市、区)副县级及工程建设管理类科级事业单位跟踪评估工作,并提出改革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优化配置,规范管理,提升事业机构编制管理使用效能,印发了《温州市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实施办法》(温市编〔2017〕3号),并在应用中取得了成效:

实行机构总量控制。区县科级事业机构按市测算拟定的基数实行动态总量控制,并从严控制区县工程类建设管理机构,原则上在其科级基数内不超过5个。按此要求全市共撤并整合31余个各类工程建设管理机构。

建立机构编制评估机制。对事业单位进行评估,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强化实施动态调整管理机制,克服易建难撤问题。今年,根据我市铁路建设任务需要,并争取省支持,将市铁路建设办公室由副县级调整为正县级事业单位。通过开展评估,全市共撤并102家事业单位。

建立事业单位周转编制管理制度。在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的背景下,借鉴银行借贷原理,开设“编制银行”,用于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民生事业等重点领域,以及用于引进高素质人才需求,并在市县两级推行,据统计全市共“放贷”编制469名,另市级跨层调整48名编制给瓯海区,用于平衡消化超编。该经验做法在省、市政务信息专报上刊发,得到熊建平副省长的批示肯定。

5

规范优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管理

加强控减编督查、拓展督查手段、加大督查力度、健全制度建设。

1—6月份,组建机构编制工作监督员队伍,协助监督各地各部门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情况。

1—12月份,按照省里要求,抓好控编减编三年督查“收官”工作,重点督查控编减编工作未完成到位的县(市、区),定期通报“两个总量”执行情况及总量外编制消化情况。

1—12月份,指导县(市、区)编办梳理存在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督促各地编办有序消化违规设置机构及总量外机构。

1—12月份,加强与审计部门工作配合,选取重点单位开展机构编制审计,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实效性和约束力。

1—12月份,探索建立机构编制公开制度、报告制度、统计制度、信息制度、举报制度、函告制度、追责制度等监督检查制度,逐步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体系建设。

加强控减编督查、拓展督查手段、加大督查力度、健全制度建设。

建立机构编制监督员制度。从“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干部中聘任22名担任机构编制监督员,拓展监督检查渠道,助力我市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贯彻执行。

实行控编减编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向县(市、区)通报“两个总量”执行情况;开展县(市、区)控编减编工作督查,督促控编减编政策落地。目前2013年1-4月新增事业编制已全部消化到位,市本级自定行政编制消化方案已呈报市领导审定同意。

强化违纪违规问题整改。印发《关于强化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整改建立审批联动机制的通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审批与整改问题联动机制;编制《市机构编制违规违规问题清单》,指导县(市、区)制定整改方案,154个问题均在期限内整改到位。

提升监督检查的实效性。结合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鹿城区法院等6家单位开展机构编制审计,发现9项违规问题,并督促整改。印发《温州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完善公开、报告、统计等制度。完成《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效性研究》,省编办刊物录用推广。

6

深化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和法人治理结构试点

总结深化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试点工作,在市本级五家公立医院推行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建立公立医院公益指数发布机制,总结各行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开展经验交流活动。

1-12月,对符合事业单位登记条件的教育卫生领域民办公益服务机构积极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扩大试点范围; 

2-5月,协同各县(市、区)开展“统一登记”试点情况调研,总结前期经验;完成统一登记情况调研报告;

5-10月,针对统一登记试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推进试点工作,在市本级公立医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6-8月,完成公立医院公益指标的数据收集测试、完善与确定;

9月,发布公立医院公益指数,召开发布会;

11月底前,总结全市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情况,开展经验交流活动;提升法人治理水平。

创新开展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和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力度大,成效明显,得到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充分肯定,局长魏刚带队专题来温调研,认为温州工作走在全国前面,能为全国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统一登记工作全省领先。今年教育、卫生领域新登记试点单位10家,累计达到36家,吸引民间资本18.7亿。据省统计,我市试点单位和吸引资金总量均居全省首位,相关经验做法被中编办网站刊发。市县两级编办积极开展统一登记调研,实地走访相关试点单位,总结前期经验。3月召开统一登记试点工作交流会,4月完成了相关调研报告,11月试点工作总结报省编办。深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今年新增14家事业单位试点,其中医院5家,学校5家,图书馆4家,超额180%完成年初目标,全市试点单位累计达到74家,其中公立医院11家。11月召开经验交流会,交流总结各地相关试点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成功经验,经验做法在中编办网站刊发。在全国率先发布事业单位公益指数。该成果今年被中编办《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杂志全文(共8页)刊登予以推广。8月完成数据收集测试,9月印发《温州公益指数发布办法》,11月召开公立医院公益指数发布会,并在相关媒体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