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5个城乡风貌样板区入选全省新一批城乡风貌样板区试点名单
省建设厅、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浙江省2023年度城乡风貌样板区试点建设名单的通知》。据悉,全省即将全面推进建设的199个城乡风貌样板区试点中,我市共有25个样板区上榜。
据悉,该批试点项目范围覆盖了我市13个县(市、区、省级功能区),其中,城市风貌样板区试点共16个,分别为城市新区类11个、传统风貌区类2个、特色产业区类3个;县域风貌样板区试点9个。
记者从市风貌办了解到,自2021年下半年我省全面启动实施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以来,我市第一时间响应部署,将城乡风貌整治提升作为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的重要抓手,组织编制《温州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以“两加强、五整治、五提升”为行动纲领,按照“整体大美、温州气质”总体要求和“拥江滨海花园城市”发展定位,全面实施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以大山水和大交通为廊道,我市将串珠成链、提质扩面,跨区域、跨流域集成全市城乡风貌样板区,形成瓯江现代都市、飞云江山水生态、鳌江江湾风情、滨海产城融合、楠溪江-塘河瓯越文化等五大风貌廊道。
据介绍,我市今年启动的首批省级26个城乡风貌样板区目前均处于正常建设中,其中鹿城区的禅街-五马街-公园路传统风貌区已于今年5月初通过省级验收,成为全省首批17个省级样板之一。截至今年8月,全市已开工344个风貌样板区相关建设项目,建成180个,累计完成投资约46.95亿元,投资额完成率达72.75%。从县域看,城乡风貌样板区投资额完成率列前三位的,分别是洞头区、苍南县、永嘉县,完成率分别为100%、87.59%、86.91%。
市风貌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快优化建设路径,在风貌样板区打造上持续发力,通过协作上提质扩面、长效机制上迭代升级,加快推出一批标志性实践成果和理论成果,助力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记者 黄荣杰 通讯员 张衡)